第45章 大结局

发布时间:2018-05-02 12:26:04|字数:1527

画堂三月初三日,絮扑窗纱燕拂檐。莲子数杯尝冷酒,柘枝一曲试春衫。——白居易

三月的A市就如同白居易诗里所描写的一样,柳絮飘扬万物复发。可此刻的莫小熙却没有时间却观赏这些美景,因为今天就是她和林子琛的婚礼。

准备了两个月之久的婚礼终于来临,让穿着婚纱的她呼吸都有些困难。

“小熙,千万别紧张。”莫妈妈拍拍她的肩膀,给她戴上一对菱形的钻石耳环。

“妈,你说我不是在做梦吧,我真的要嫁给琛哥哥了吗?”

听到她傻傻的问题,莫妈妈不禁失笑,“傻孩子,自然不是做梦,一会儿接你的车队就到了。”

可是为什么她觉得一切那么不真实呢?她看着镜子里一身白纱的自己,对自己比了一个加油的手势。

她的幸福将从今天开始,去她的不真实感,今天谁也拦不住她嫁给林子琛。

接新娘的人闹哄哄地到了莫家,打头的方恒穿着黑色的西装,嘱咐着身后的其他人,“一会儿你们千万别闹的太过啊,要知道大老板可是很记仇的。”

一群人都露出懂你的眼神,敲响了莫家的门。

这边,林子琛在礼堂等得很是着急,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,所有的冷静和淡定似乎都抛弃了他,让他如此的焦躁。

“林总,新娘到了。”礼堂的侍者礼貌地开口。

终于到了!林子琛迫不及待地走了出去。

布满了红色玫瑰的场地上,四处都充斥着欢笑,几乎A市所有的权贵都来了,他们都想看看一看着耗资千万的婚礼。

“哎,你听说没,据说光莫小熙的婚纱就三千多万。”

“真的?不愧是林家啊,不过我还是搞不懂他们最后怎么还会在一起。”

“感情的事情谁又说的清楚呢?只不过以后又少了一个优质男。”

叽叽喳喳的谈话在林子琛出来的时候中断,因为她们都把目光落到了林子琛的身上。

他穿着一身白色的西服,得体的裁剪让他看上去更加的修长挺拔。他的皮肤本就白皙,这一身西装又刚好遮住了他冷漠的气质,再加上他微微地勾起的嘴角,颇有一种陌上公子人如玉的感觉。

只不过他丝毫没有在意周围的眼光,而是紧紧地看着红毯尽头的方向。

在那里,莫小熙正挽着莫历城的胳膊,款款向他走来。这个她失而复得的姑娘,画着精致的妆容,穿着专属于她的婚纱,正浅笑的看着她,嘴角的梨涡在阳光下若隐若现。

林子琛觉得自己的心都踩在了她的脚下,要不然为什么她每走一步,他的心就狂跳一下呢?

长长的红毯终于走到了尽头,莫历城欣慰地把莫小熙交到了他的手里。

手里的小手手心湿润,还带着些许轻颤,他紧紧握住她,给了她一个安心的笑容,牵着她走到了牧师的面前。

“林先生,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吗?爱她、忠诚于她,无论她贫困、患病或者残疾,直至死亡,你愿意吗?”

“我愿意!”毫不犹豫地回答。

“莫小姐,你愿意嫁给这个男人吗?爱他、忠诚于他,无论他贫困、患病或者残疾,直至死亡,你愿意吗?”

莫小熙微微抬头,对上男人期待地目光,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,“我愿意。”

我一直都愿意!

……

三天后,莫小熙带着宝宝去了城西墓园。

照片上,莫一然的笑容依旧如阳光般温暖,莫小熙看着那张照片,恍惚中回到了很多年前。

“小熙,你为什么喜欢林子琛?”莫一然问。

“因为和他在一起我会觉得幸福啊。”

“幸福吗?”莫一然眼神飘忽了一下,随即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,“那么小熙,你一定要幸福一辈子哦!”

哥,你放心吧,我一定会幸福的。

兜兜转转几十载,她终于还是嫁给了他,嫁给了那个她心尖尖上的人,终于找到了专属于她的归宿。

其实时光待每个人都不薄,不管经历多少磨难,只要有爱,她相信所有的人,都会被时光温柔以待。

(全文完)

  

  这本书到这里就完结了,好舍不得,文中肯定有我思虑不周的地方,或者是没想起的漏洞,但是亲们无怨无悔的陪我到最后,到结局,真的真的很感动。再次感谢所有关心和支持此书的读者们,如果没有你们,就不会有我这本书出现。

  

  最后再推荐一本我觉得特别好看的书《离婚吧,我仇富》(http://www.zhizihuan.com/book/66489),这本书的故事特别精彩,希望和大家分享。

  

  最后的最后,等待我开新书!我爱你们!

 

  《离婚吧,我仇富》

  

  第1章 闪婚

  

闪婚近三个月,在今天,唐初露才恍然发现自己可能是被男人养了这件事情。

她今天早早就下了班,煮了一桌好菜,剩最后一个汤,在灶台上炖着。

排骨的香味幽幽灌满了整个客厅,她在升起的白雾里失了神,想着白天物业跟自己说的话,心里乱成了一团麻。

小区里有一只流浪猫,她喂养很久了,渐渐有了感情。

于是她就去问物业能不能养猫,征求一下邻居的意见。

但是却收到物业这样的答复:“唐小姐,您别开玩笑了,这一栋大楼都是您夫妻二人的,哪里来的什么邻居?”

……什么?

唐初露到现在都没能从这句话里回过神来,做饭时也恍恍惚惚。

她只知道,这栋房子很显然不是她买下的。

她一个年轻医生,那点薪资在这种寸土寸金的地界租个房子都费劲,如果不是有点存款,加上父亲生前留给她的一点家产,她连现在住的这套小三室都买不下来,更别说这栋大楼了。

所以物业这么说的话,就只有一个可能,这栋房子只能是陆寒时的。

陆寒时,她闪婚三个月的老公,脸帅腿长,因为穷,所以无任何不良嗜好。

除此之外,她对他一无所知。

男人回来的时候,她刚好把汤端上桌。

听到男人走近的脚步声,她把双手擦了擦,还没来得及招呼,就被人从背后压在了餐桌上。

围裙没有脱下来,陆寒时伸手握了下她的腰。

“怎么这么细?”

他有种能够轻易将这腰肢折断的错觉。

锅上还煮着汤,唐初露难免有点不配合,“等我把火关了。”

她作为医生,十分注意细节,还惦记着没有关上的火,有些魂不守舍。

陆寒时“啧”了一声,终于大发善心般伸手关了火,唐初露这才松了口气,紧绷的神经松懈下来。

男人低低说了句什么,像是脏话,唐初露没听清,不过他向来斯文,也可能是她听错了。

……

大概过了两顿饭的时间,餐桌才免于吱吱呀呀的惨叫。

陆寒时在这件事情上就是个毛头小子,不管他平日里表现得有多沉稳,也掩盖不了骨子里的血气方刚。

好在唐初露也算是个朝气蓬勃的年轻人,勉强还受得住。

终于可以吃饭了,滚烫的汤也已经凉透。

男人丝毫不介意,也没有让唐初露再重新去热一遍,就这么一碗一碗地喝着凉了的肉汤。

末了,他又说了一句,“改天换张结实点的桌子,这张太吵。”

他脸色平淡如常,声音低音炮一般高档的音质,低沉又清晰,带着点让人难以把持的沙哑性感,像是在说一件正经不过的事情。

唐初露不会告诉任何人,她是个声控,很喜欢这种低沉磁性的嗓音,每次他在她耳边喊她的名字的时候,她就觉得脑子里在开一场高雅的演唱会,只是歌词不那么健康。

她脸一红,捧着碗低低地应了一声,“好,我知道了。”

陆寒时便没再说话,专心地吃着饭,这个男人一贯秉承食不言寝不语的习惯,颇有上流社会贵公子那种餐桌礼仪的态度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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